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职业素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预文[2018]120号)精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
现将通知原文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以及展板橱窗等宣传阵地,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座谈及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李芳精神,切实把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策划方案及活动总结报送综合办公楼220-2办公室。
联系人:梅胧文
联系电话:6393895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doc
2018年10月15日